女子熊世芬勾結或委託警員查閱民眾的個人資料,轉賣給徵信業者牟利,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貪汙、洩密、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八人。

其中,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前警備隊員曾偉城,及台中市六分局前刑事偵查佐王翊帆(原名王書勛),依洩密罪起訴。彰化縣刑大前偵查佐謝智光被控期約收受「查詢費」3萬5000元,雖然最後沒拿錢,仍被依貪汙罪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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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一名男子幫重度智能障礙的岳母沖澡時對她性侵,被檢方起訴,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,男子的妻子及家人都表示原諒他,他也深表悔悟,顧及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,依法減輕其刑,判刑1年10個月、緩刑4年。

判決書指出,罹患重度智障的60多歲老婦長期安置在護理之家,去年7月,家人帶她回家團聚,沒想到,40多歲的女婿為丈母娘沖洗時竟趁機性侵;老婦回到看護中心,中心人員發現她下體流血報警處理,警方才查出這宗亂倫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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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率高,夫妻為爭子女監護權、財產反目成仇,甚至讓孩子站上法院,在爸媽中選擇一人,如果從人格發展等理論來看,對孩子未來造成莫大傷害,甚至可能影響其一生,專家建議,夫妻不得不離婚,難道不能好聚好散。

  今年高中畢業的小P(化名),父母因生活習慣、價值觀等問題,經常爭吵,從小P國中開始鬧離婚,為了孩子監護權、財產分配談不攏,爭吵過程夫妻2人甚至暴力相向,媽媽經常向小P抱怨爸爸的不是,還要小P站上法庭作證爸爸的暴力行為,爭吵5年終於離婚,小P跟著媽媽,面對爸媽離婚小P沒有傷心,反而覺得鬆了一口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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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年前那個風雨交加的夜晚,我眾叛親離,跟著深受的你到深圳做了打工妺。貧窮的你落榜後除了生病的母親、衰弱的父親和那半間破瓦屋,就剩下我了。記得當初來深圳的路費用的也是我做一個月民辦老師的工資。我所受的苦都是為了今生能與你長相守。
或許,我的眼光不錯,你是很棒的。10年後的今天,當我家所有的人鬆了一口氣,原諒我沒有嫁錯郎的時候,有了車、有了別墅的你卻在直言不諱地對我說,你找到了”心靈知音”如果我願意解除婚姻的話,財產、孩子都給我;否則你背叛我,我不能有怨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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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新竹地院最近一起判例,認為如果任意排除這類偷拍取得的證物,反而讓有罪者逍遙法外,儘管被告律師提出「毒蘋果理論」,提出非法取證的光碟不具有證據能力,但法官並不採認,還是判處通姦的男女各四個月的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
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嗎?答案是未必,一名警官退休的張姓男子,一年多前在家中和婚外情對象通姦被元配當場查獲,但丈夫卻抵死不認,最後妻子拿出偷偷在家中裝的針孔攝影機所拍的光碟,同時控告丈夫和外遇對象兩人妨害家庭,不料兩人不但不承認是光碟的男女主角,張姓男子還委請律師打官司,律師以妻子非法取證,依據毒蘋果理論,非法取證的光碟片不具有證據力,不過法官卻認為如果公權力違法搜索扣押,民眾的隱私權長期被侵犯、卻又沒有矯正和救濟措施,這時候的證據排除法則,雖然有可能造成有罪者僥倖逃脫法網,但也成為保護民眾基本權利最後不得已的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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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同性戀性交,是否適用於刑法通姦罪 ?
且依刑法第10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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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信社的離婚證人優於一般,原因:

提供證人親簽親證(保證合法見證人,可現場驗證身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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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一定要找徵信社嗎?
  一般人在遇到配偶有外遇的情況,除了情緒反應生氣、憤怒、難過之外,很直覺的會聯想到找徵信社進行抓姦。兩性專家建議您,找徵信社前先想想:自己要的是什麼結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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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,政府也開始研擬相關法案及措施,如何降低霸凌事件的發生率,「老師應該要提升自我對於霸凌的認知。」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研究員何祐寧表示,如果及早發現,也能夠及早做出預防和反應,讓校園霸凌事件能夠減少,才能打造出友善安全的學習環境。
  霸凌有三項特徵,分別為長時間的過程、權力的不平等還有造成受害者身心的傷害。何祐寧說:「基金會在2004年,對全國各學校做調查研究,發現大約有10%的小孩在學校被欺負過。」老師在學校要能分辨出玩樂和霸凌的差別,就算是小小的玩笑,經過長時間的累積,反而變成更為嚴重的問題。因為長期的權力不對等,就算受到欺負,也不敢說出來,怕受到更嚴重的後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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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姓婦人不滿「人夫」男友欠錢不還,又避不見面,轉向大老婆要債,傳174封簡訊到大老婆手機,恐嚇撂兄弟到大老婆上班的托兒所站崗,要讓大老婆沒工作,又到托兒所門口貼海報,暗批大老婆幫老公「假離婚、真詐財」,板橋地檢署認為海報未指名道姓,不構成妨害名譽,但簡訊涉恐嚇,昨天偵結起訴。

  檢方調查,鄭婦與人夫陳男交往,陳男的妻子張婦在土城市某托兒所擔任老師,陳某與妻子因故分居,但鄭婦不滿陳男交往時借錢,事後卻未依約定還款,又避不見面,轉向大老婆要債,從去年10月到今年6月,傳了174封手機簡訊給鄭婦,恐嚇要「撂兄弟到托兒所門口站崗」,要讓張婦「每天疲於對家長解釋、無力工作」,要讓家長們看到「托兒所門口有兄弟站崗,擔心小孩安危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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