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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銀行信用卡業務員的二十九歲男子陳慶霖,涉嫌冒用客戶資料申辦信用卡消費,他除了盜刷父母的信用卡,還拿盜辦的信用卡給父母使用,組成家族詐欺集團,讓父母成為「被害人」兼「詐欺共犯」。

警方調查,有偽造文書前科的陳嫌,五年前曾任銀行信用卡業務員,二年前開始利用過去代客戶申辦信用卡的個人資料,或到父親工作的鐵工廠裡騙取員工資料,再以自己的照片變造各種身分證明文件,向國內各家金融行庫冒名申辦信用卡,然後刷卡消費。

今年初,台北縣刑警隊接獲國內各家銀行報案指稱,懷疑有人以偽造、變造的資料申請信用卡及現金卡,再於全國各地商店盜刷,並預借現金使用。警方透過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向國內各銀行調取相關資料比對分析,經過專案小組成員歷經二個多月偵查,調閱信用卡、現金卡申請資料、消費明細表等,再交叉比對地緣關係及數百筆商家監視系統,懷疑陳嫌涉案重大。

警方深入追查後得知,經常出入於台北縣新莊、板橋、三重等地區的陳嫌,原是銀行信用卡的外包業務人員,而且可能還有綽號「阿成」及「阿富」等男子涉案,昨天先循線於板橋市裕民街、三重市重陽路等地逮獲使用冒名信用卡消費的陳嫌父親(五十五歲)與陳嫌母親郭女(五十一歲),及二十六歲男子林國欽三人。

員警也由陳嫌位於新莊市住處起出變造證件的電腦、大批申辦文件與核卡贈品、偽變造文件、盜刷購買的各種物品與名片、偽造工具及冒名申辦的信用卡、現金卡共五十四張,還在陳嫌的電腦中發現他自行撰寫,包括國宅行銷推廣計畫書等各種資料,懷疑他可能準備將詐騙對象擴展到眷村榮民等各階層。

警方初步調查,至少有十八家銀行受害,三十一名被害人資料被盜用,盜刷金額超過三百六十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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